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攜犬進入公園有關事項的通告
(2021年12月27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常政規〔2021〕6號文發布)
為了規范養犬行為,保障公眾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根據《常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以下46座公園禁止攜犬入園
?。ㄒ唬┙饓瘏^:華羅庚公園、金沙公園、愚池公園、南洲公園、錢資湖公園;
?。ǘ┪溥M區:武進新天地公園、滆湖公園、攬月灣中心綠地(二期)、文慧園、淹城健身公園、江蘇省綠色建筑博覽園、雪堰黃公山郊野公園;
?。ㄈ┬卤眳^:新龍湖音樂公園、高鐵生態公園、新區公園、光伏產業公園、飛龍公園、中央藝術公園、三江口公園、新景體育公園、春江民俗文化公園、薛家公園、新龍生態林;
?。ㄋ模┨鞂巺^:紅梅公園、紫荊公園、東坡公園、薔薇園濕地公園、橫塘河濕地公園、鳳凰公園、翠竹公園;
?。ㄎ澹╃姌菂^:青楓公園、人民公園、荊川公園、西林公園、五星公園、荷園、蘭園、體育廣場綠地、愛心公園、蘆墅公園、椿桂園、皇糧浜濕地公園;
?。┏V萁洕_發區:圩墩遺址公園、丁塘河濕地公園、橫山橋文體中心公園、橫林健康主題公園。
二、除以上46座公園,本市市區其他公園攜犬進入應當遵守《常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三、在重大節假日或者舉辦大型活動期間,可以劃定公園特定區域禁止攜犬進入。
四、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評估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