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確保氣象探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連續性和可比較性,為防災減災、應對氣候變化等提供科學依據,我市頒布《常州市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辦法》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市已經基本建成了布局科學、技術先進、功能完善、自動化程度高、運行可靠的氣象綜合觀測系統。各國家級氣象臺站是全國氣象站網中重要的骨干站點,擔負亞太地區氣象觀測數據的交換任務和保障航空安全職責,提供的氣象情報和積累的氣象資料不但為合理利用氣候資源、研究天氣和氣候變化規律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常州市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產生活、防災減災提供了重要保障。氣象探測數據必須具有代表性、準確性、連續性和可比較性,氣象觀測場和探測環境應保持長期穩定?!掇k法》的頒布實施,將有效落實有關上位法和國家標準,進一步規范我市氣象探測活動和行為,提高社會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意識。
二、制定依據
《辦法》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中國氣象局《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行政許可管理辦法》《氣象臺站遷建行政許可管理辦法》,《江蘇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范》制定,并結合我市實際進行了補充和細化。
三、主要內容
(一)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
《辦法》規定市、轄市(區)人民政府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常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照職責權限做好本區域內的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
市氣象主管機構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一監督管理,并負責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和鐘樓區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溧陽市、金壇區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職責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
(二)重點保護對象和保護措施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規定,結合我市氣象臺站和氣象設施的設立情況,《辦法》針對性細化了金壇國家氣候觀象臺、常州國家基本氣象站、溧陽國家基本氣象站、金壇國家氣象觀測站、常州國家天氣雷達站、金壇國家氣象衛星地面站和各區域氣象觀測站的氣象探測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具體要求。
(三)完善氣象災害監測網絡體系
為了更好地應對突發天氣和極端天氣狀況,《辦法》要求市、轄市區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實施,優化我市氣象探測站網布局,完善氣象災害監測網絡體系,提高氣象監測能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
(四)關于新、改、擴建設工程
《辦法》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明確在氣象探測保護范圍內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應當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征求所在地氣象主管機構的意見,通過行政機關內部協作機制,減少審批流程,減輕企業負擔,提高工作效率。
(五)關于罰則
對危害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違法行為,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罰規定進行處罰,不增加新的處罰條款。對氣象主管機構、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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