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常州市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1月17日起施行?,F將《辦法》解讀如下:
一、修訂的背景
保護恢復自然生態環境,建設綠水青山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的生態文明建設重要內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強調要“嚴格保護修復古樹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對古樹名木實行掛牌保護,及時搶救復壯?!?021年3月1日新施行的《常州市城市綠化條例》第30條第3款“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的保護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睘樨瀼芈鋵嵑霉艠涿竞凸艠浜髠滟Y源的保護管理工作,在《常州市市區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常政發〔2001〕9號)基礎上修訂,對于加強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改善城市環境,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風貌,是十分必要的。
二、修訂的主要依據
《辦法》的修訂主要依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江蘇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和《常州市城市綠化條例》。
三、主要內容解讀
《辦法》共二十三條,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的定義
古樹,是指樹齡在一百年以上的樹木。名木,是指稀有、珍貴樹木,具有重要歷史、文化、觀賞與科學價值或者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古樹后備資源,是指樹齡在五十年以上不滿一百年的樹木。上述定義采用參考《古樹名木普查技術規范》(LY/T2738—2016)、《國家園林城市系列標準》(2016年版)、《常州市城市綠化條例》等相關表述。
(二)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保護范圍的確定
《辦法》增加了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保護范圍的規定。確認為古樹名木的,在古樹名木樹冠垂直投影外擴5米的范圍或者古樹名木樹干外擴15米的范圍兩者中取大值,劃定其保護范圍;確認為古樹后備資源的,在古樹后備資源樹冠垂直投影外擴3米的范圍或者古樹后備資源樹干外擴9米的范圍兩者中取大值,劃定其保護范圍。明確了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轄市古樹名木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自然資源和規劃等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保護專項規劃,明確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的保護范圍。
(三)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組織鑒定、確認和公布的流程
《辦法》明確了古樹名木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鑒定,經省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確認后,向社會公布;古樹后備資源由轄市、區古樹名木管理部門組織鑒定,經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后,向社會公布。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轄市、區古樹名木管理部門應當對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進行登記、編號,建立檔案,設立標牌。
(四)古樹名木管理責任人的確定
《辦法》充分考慮了我市現存339株古樹名木管理的各種實際情況,從有利于保護的原則確定管理責任人。機關、部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文物保護單位、宗教活動場所、國有林地等管界內的,該單位為管理責任人;集體林地范圍內的,實行承包經營的承包方為管理責任人,未實行承包經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管理責任人;老舊小區內,未實行物業管理且業主未自行管理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明確的單位為管理責任人;居(村)民庭院內的,該居民為管理責任人;征收范圍內的,征收實施單位為管理責任人;無管理單位或者權屬不明的,由所在地的轄市、區古樹名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養護。管理責任不清或者有爭議的,由所在地的轄市、區古樹名木管理部門按照有利于保護和管理的原則確定管理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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